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各级党组织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党内监督,按照学校党委工作部署,根据《中共四川音乐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办法(试行)》,于2020年10月开展第二轮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歌剧合唱系党总支
二、巡察内容
巡察歌剧合唱系党总支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遵守六大纪律的情况。遵守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学校党委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有关规定的情况;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的情况。落实学习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情况。落实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言行的情况;对教职工的教育管理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情况。贯彻执行校党委、行政决策部署的情况。在工作中主动谋划,执行坚决,担当作为的情况。选人进人情况;遵守出国(境)、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相关规定情况。学校党委或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需要了解的其他事项。
三、巡察时间
2020年11月26日—12月13日
四、反映渠道
巡察期间,开通反映问题电话、设置反映问题邮箱,接受群众来电、来信、来访。
巡察组专用电话:19136070080
专用邮箱:sccmxc1@163.com
办公地点:二办公楼评建会议室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同时,也欢迎对巡察组成员进行监督,监督电话:85490080。
特此公告
校党委第二轮巡察工作第一巡察组
(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 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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